內蒙古自治區煤礦瓦斯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瓦斯治理工作是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煤礦瓦斯治理工作是保護礦工生命財產安全、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根據國務院關于瓦期治理有關政策,全國瓦斯治理工作現場會議精神,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瓦斯治理"先抽后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的方針,以"抓住大 企業、消除大隱患,杜絕大事故"為工作重點,結合我區煤礦瓦斯治理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全區煤礦瓦斯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一、 瓦斯治理工作原則和辦法
全區煤礦瓦斯綜合治理工作實行"分類管理、分級負責、重點監控"的原則。 (一)分類管理 根據各地區煤層的瓦斯賦存條件、瓦斯及火區等災害程度和井工煤礦開拓開采的實際,將我區井工煤礦分為三類。 1、高瓦斯井工煤礦和火區嚴重的井工煤礦,定為瓦斯治理一類企業,是瓦斯治理重點監控企業。主要分布在包頭市、阿拉善盟古拉本、鄂爾多斯鄂市托克、烏海市地區。 2、采用放頂煤工藝開采易自燃煤層、火區較嚴重的礦井、復采或殘采的低瓦斯井工煤礦,定為瓦斯治理二類企業,主要分布在阿拉善盟(除古拉本地區外)、巴彥淖爾市、鄂爾多斯市(除鄂托克地區外)、興安盟、赤峰市、呼倫貝爾市地區。 3、上述企業以外的低瓦斯井工煤礦,定為瓦斯治理三類企業,是瓦斯治理監控一般企業。主要分布在錫林郭勒盟、通遼市、呼和浩特市地區。 (二)分級負責和重點監控 神華集團負責其內蒙古境內所屬井工煤礦的瓦斯治理及監管工作;原自治區屬國有重點煤業(礦業)公司負責其所屬井工煤礦的瓦斯治理工作;地方井工煤礦負責本礦的瓦斯治理工作。 盟市、旗縣煤礦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全面負責地方煤礦的瓦斯治理監管工作,赤峰市和呼倫貝爾市煤礦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同時負責該地區所屬國有重點煤礦的瓦斯治理監管工作。盟市、旗縣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會同轄區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監管、監察地方煤礦的瓦斯治理工作。 自治區煤炭工業局重點督查各盟市煤礦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對本地區煤礦瓦斯治理監管工作的落實情況。同時會同內蒙古煤礦安全監察局督查監察一類企業和國有重點井工煤礦的瓦斯治理工作。
二、國有重點煤礦瓦斯治理重點、標準和時限
(一)瓦斯治理工作重點 各類企業的瓦斯治理工作重點是建立健全瓦斯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