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5膠帶巖石集中巷排放瓦斯安全技術措施 措施編號:TF110328 概況 根據礦生產安排,需恢復2105膠帶巖石集中巷通風,經檢測此處瓦斯超限需排放瓦斯,為保證瓦斯排放期間的安全生產,特編制本措施。 人員組織及分工 成立瓦斯排放專項領導小組,指揮部設在礦調度室。人員組織及任務如下: 組長:岳西鵬 參加人員:調度室、安監科、機電科、救護隊、通風隊、及其施工單位相關人員。 1、組長岳西鵬全面負責本次瓦斯排放期間的安全工作,并現場指揮瓦斯排放。 2、由安監科現場監督瓦斯排放,并將回風流內的作業人員撤離至新鮮風流側,安排專人站崗警戒,確保安全排放瓦斯。 3、機電科負責檢查瓦斯排放人員所攜帶礦燈、儀器等性能是否良好,杜絕失爆,設專人看護、檢查風機,并負責瓦斯排放期間停、送電工作。 4、撤人、停電、警戒工作準備完畢,風機故障排除后,施工單位跟班人員及通風隊隊干負責向礦指揮部匯報,礦調度值班人員做好記錄,并下達瓦斯排放命令。 5、通風隊員負責現場瓦斯排放工作,由當班瓦檢員負責檢測瓦斯濃度,通風專職人員將風筒接至排放巷道口并備足風筒。 6、救護隊人員待命,負責處理井下因瓦斯排放出現的意外事故。 三、瓦斯排放措施 (一)瓦斯排放前的準備工作 1、排放瓦斯前,由通風工檢查通風系統,確保排放區域內通風設施正常及通風路線暢通。 2、排放瓦斯前,在2105膠帶巖石集中巷口、21采區膠帶上山(2105下順槽回風流處)各安設一臺瓦斯傳感器及便攜式瓦斯檢測儀,將混合風流中的瓦斯濃度控制在1%以下,總回風瓦斯濃度控制在0.75%以下。 3、瓦斯排放前由安監科負責將21膠帶上山(21采區第四中部車場以上)和21膠帶下山所有人員撤離到新鮮風流中,瓦斯排放過程中嚴禁人員進入。 4.瓦斯排放前,調度室設專人在瓦斯流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