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扇排放瓦斯安全技術措施 井上主扇停風,在恢復供風之前,必須對主扇進行排放瓦斯,特制定以下安全技術措施: 一、成立瓦斯排放小組: 組長:總工程師 副組長:機電礦長 安全礦長 成員:井下各職能科室正職 瓦斯排放流經路線: 各全風壓巷道——東/西翼回風——總回風——主扇——地面 二、操作步驟及安全技術措施 1、主扇恢復供電后,由組長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主扇排放瓦斯。 2、主扇排放瓦斯采用短路風流法,低濃度排放的原則。 3、先啟動一級主扇。瓦檢工要在主扇出風口測量瓦斯濃度,瓦斯濃度小于2%時,下令啟動二級主扇;若瓦斯濃度大于2%時,打開安全出口風門,待主扇出風口的瓦斯濃度在2%以下時再啟動主扇二級,主扇二級啟動正常后,若瓦檢工在測得主扇出風口濃度大于2%后, 再打開防爆蓋增大短路風量,待主扇出風口瓦斯濃度小于1%時,再關閉安全出口風門和防爆蓋,至此主扇排放瓦斯結束。 4、當主要通風機出口處的瓦斯濃度不超過1%時,通風瓦斯檢查人員方可入井檢查通風瓦斯情況,只有瓦檢工在總回風測量瓦斯濃度在0.75%以下時,其他人員方可入井進行井下局部排放瓦斯工作。 集體審批: 總工程師: 通 風 科: 機 電 科: 生 產 科: 安 檢 科: 調 度 室: 機 電 隊: 審批意見:
主扇排放瓦斯安全技術措施
編制單位:通風科 編制時間:2008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