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綜合治理工作體系建設實施方案
為繼續推進天池公司“十二五”期間礦井瓦斯綜合治理體系建設,進一步落實瓦斯防治工作措施,切實提升天池公司瓦斯防治工作水平,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的發生,促進天池公司安全生產穩定發展,根據《國家煤礦安監局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健全煤礦瓦斯綜合治理體系建設工作機制的通知》(煤安監司辦【2012】11號)和關于印發《“十二五”煤礦瓦斯綜合治理工作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安檢總煤裝【2011】42號)等文件要求,特制訂2012年天池公司瓦斯綜合治理工作體系建設實施方案。
一、 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 指導思想
堅持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加強煤礦瓦斯治理工作體系示范工程建設的通知》(安委辦【2009】2號)、關于印發《“十二五”煤礦瓦斯綜合治理工作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安檢總煤裝【2011】42號)和《國家煤礦安監局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健全煤礦瓦斯綜合治理體系建設工作機制的通知》(煤安監司辦【2012】11號)等文件精神,通過深入開展瓦斯綜合治理工作體系建設,進一步強化瓦斯綜合治理措施落實,切實做到“通風可靠、抽采達標、監控有效、管理到位”,確保天池公司實現2012年安全生產年,為實現天池公司“十二五”規劃安全生產打下堅實基礎。
(二) 工作目標
2012年底,天池公司要達到煤礦瓦斯綜合治理工作體系建設基本要求,全礦井實現瓦斯防治安全生產,實現抽、采、掘平衡,全年瓦斯“0超限”的目標。
二、 工作步驟
(一) 制定計劃(2012年6月底前)
根據《煤礦安全規程》、《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抽采達標暫行規定》及相關規定,制定天池公司2012年瓦斯防治計劃、防突計劃、抽采計劃,完善相關制度、規定,結合煤礦瓦斯綜合治理體系建設的基本要求,根據天池公司實際建立健全的基本要求、評估標準和辦法等。
(二) 基本達標(2012年10月底前)
根據制定計劃、制度、評估標準和辦法進行自檢、驗收,對所查問題經行整改落實,確保礦井基本達到瓦斯綜合治理體系建設基本要求。
(三) 鞏固提高(2012年年底前)
在基本達標的基礎上,進一步鞏固和提高天池公司瓦斯綜合治理工作體系的標準。
三、 基本要求
(一) 采掘布局合理
1、 優化生產布局。礦井、采區、和工作面設計要滿足瓦斯治理的需要,實施區域預抽。優化巷道布置,簡化生產系統,明確開采順序,合理確定工作面參數,合理集中生產,實現安全高效。
2、 合理組織生產。礦井生產能力核定時,要把瓦斯抽采達標能力作為重要指標。嚴格按照120萬噸的生產能力編制年度和月度生產計劃,合理組織生產。當天池公司的主要通風機、瓦斯治理技術、開采工藝等發生變化時,應立即進行生產能力復核,并依據復核結果組織生產,嚴禁超能力組織生產。礦井采掘工作面個數要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3、 堅持正規開采。要加強生產準備,保持水平、采區和采掘工作面的正常接替;嚴禁剃頭開采。采煤工作面必須保證至少2個安全出口,形成全風壓通風系統。禁止采用前進式采煤方法。嚴格按規定淘汰落后和非常規采煤方法、工藝。
(二) 通風可靠
1、確保主要通風機滿足安全生產需要,巷道斷面、礦井總風量、采掘工作面和各供風場所的配風量要滿足安全生產要求。
2、具備完整獨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