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下通訊異常故障處理措施
此項措施適用于因為分站故障、傳輸線路故障、通訊接口故障、監控主機接口故障等原因引起的監控系統異常,主要表現為系統無法獲取各監控測點的監控內容,具體如下:
當分站與通訊接口,或者通訊接口與監控主機傳輸出現故障,導致系統對下通訊出現異常時,監控員要立即通知調度室,調度室及時組織撤出監測監控無法監控地區的人員,并組織有關技術員進行故障排除,故障排除期間嚴禁作業,相關技術員要將故障原因和處理情況匯報至調度室,由調度室反饋監控室 監控值機人員要在規定時間內,將異常情況、原因、采取措施以書面形式匯報上級監控中心站。如在規定時間內無法排除故障,瓦斯員每隔30分鐘將所有測點的瓦斯數據匯報至監控室,并由監控員匯總上傳至上級中心站,直至故障排除,上傳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