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工二礦查火工崗位要求 一、崗位職責 1、按指定的路線對井下各采空區、封閉墻、高冒點、老巷道及其他能自然發火的地點進行一氧化碳、氧氣、二氧化碳及溫度的檢測; 2、負責按期做出防火報表、臺帳并及時報批; 3、負責對有自然發火危險的地點提出警告和處理意見。 二、工作內容 1、井下各高冒、采空區、封閉墻及其他存在自然發火威脅地點進行一氧化碳、氧氣、二氧化碳、溫度等氣體參數進行檢測,并對各封閉墻墻前瓦斯采取措施處理,杜絕瓦斯積聚; 2、負責同組操作人員的自救與互救工作,防止瓦斯窒息事故及其他事故; 3、按時填寫各種報表、臺帳,作好基礎資料的收集與整理; 4、參與封閉墻前柵欄的安設、維護及現場防火牌板、防火臺帳的填寫工作,負責揭示墻前警戒牌; 5、參與有關火災事故的追查處理; 6、對有自然發火危險和墻體損壞嚴重地點提出警告和建議; 7、參與檢查有關單位執行“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情況; 8、負責在墻體外部環境惡化后,需要重新封閉時,延伸觀察孔。 三、崗位應掌握的專業知識 1、技術知識 (1)熟悉礦井采掘基礎知識,初步掌握本礦的采空區管理方法和各種防火措施,了解礦井通風系統; (2)熟練掌握各種有害氣體的檢測方法和手段及《規程》關于各種有害氣體的濃度規定; (3)熟悉自燃發火預兆及各指示值的表征,掌握防治自燃火災簡單手段; (4)初步掌握“一通三防”基本理論及瓦斯分源治理方法; (5)掌握儀器的使用和維護方法。 (6)熟練掌握《礦井通風質量標準化》中有關規定; (7)掌握各類封閉墻前質量標準及各種封閉墻管理措施。 2、安全知識 (1)入井安全常識; (2)墻前瓦斯超限及瓦斯積聚時的操作、處理方法; (3)墻前柵欄的維護、管理及墻前檢查安全事項及操作規程; (4)礦山自救與互救知識; (5)頂板支護與礦山基礎知識; (6)當遇有災害發生時,按礦山救災措施佩戴自救器及時退出災區。 四、實際操作能力 (1)會利用瓦斯機、多種氣體鑒定管、溫度計及其相配套的電子儀器檢查封閉墻內及墻外各種氣體參數; (2)能及時按操作規程要求對同組成員進行有效的互保、互救工作; (3)能對封閉墻外冒頂區進行臨時的支護加固和頂板管理,確保通道安全暢通; (4)能看懂局部巷道布置聽風系統圖,并根據巷道平面布置圖能找到井下各封閉墻的位置 (5)能正確填寫工作記錄,作好防火臺帳及防火報表; (6)能及時發現自燃發火征兆,建議相應的處理措施; (7)能及時發現墻體質量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8)能及時發現墻前瓦斯超限和瓦斯積聚,及時提出處理措施。 五、工作權限 1、有權對崗位所屬資源分配管理有建議和參與權; 2、有權要求配備本崗位工作所需的資源,對本崗位所屬設備、工具用使用、保養和監護權,對本崗位工作有建議權; 3、有權按企業相關規程、規定、規章制度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