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大巷交岔點掘進小巷補充安全措施
西大巷交岔點向東掘進小巷,因巖石比較堅硬,需爆破掘進,為確保安全,防患于未然,特制訂以下補充安全措施: 1、爆破工必須持證上崗,認真執行爆破圖表和《作業規程》中有關爆破的規定。 2、打眼前必須將東大巷交岔點的破碎地段用u型鋼套好背實,檢查安全,頂板、支架情況,確認無危險時,方可進行打眼作業。 3、打眼前由驗收員拉好中心、腰線,按爆破圖表規定的眼位,然后由打眼工按眼位打眼。 4、炮眼角度必須符合規定要求,炮眼深度不小于600mm,最小抵抗線巖不小于300mm,堅持一次打眼裝藥,一次起爆。 5、嚴格按中部掏槽眼深度800mm,裝藥量0.15kg(一支藥),每次起爆不得超過4個眼,先放掏槽眼再放輔助眼;周邊眼深度600mm,間距300mm,裝藥量0.075kg(半支藥),每次起爆不得超過6個眼. 裝藥后所有的炮眼必須用黃土做成的炮泥將其封滿, 6、爆破工應認真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聯鎖放炮”爆破制度。 7、堅持濕式打眼,使用好水炮泥,爆破前后,工作面20m范圍內應堅持沖塵灑水。 8、巷道開口5米范圍內必須堅持逐架施工,嚴格按爆破圖表規定的炮眼個數及眼位布置炮眼,炮眼深度和裝藥量執行,并對開口處的電纜、信號線、水管等落地用鋼網覆蓋舊皮帶進行保護,長度為開口位置不少于10m范圍內。 9、腳線連接母線,沿線檢查和爆破工作必須由爆破工一人操作,工作面裝藥時,無關人員必須撤到警戒線以外地點,裝藥結束,爆破工最后一個撤出工作面。放炮撤人距離:直線100米,拐直角彎時為75米。放炮前、班長必須親自布置專人在警戒線擔任警戒工作,并掛警戒牌,警戒人員必須在安全地點警戒:西大巷在向西100m處的北幫水倉門口看守,東大巷在外水倉門口看守,向北運輸大巷在去副井車場交岔點看守。爆破前班組長配合清點人數,下達爆破命令(多頭警戒時,聯絡員返回,并在一炮三檢本上簽字,專人警戒、專人聯絡,爆破工未經聯絡員同意嚴禁爆破,警戒員未經班組長同意嚴禁撤崗),方可鳴哨三聲,至少再等5秒鐘方可爆破。 10、爆破時必須按規定設置警戒,所有人員必須撤至安全距離外,裝藥期間,警戒范圍內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爆破期間,警戒范圍內嚴禁有人。 11、每次爆破前,將掘進工作面甲烷傳感器移至掘進工作面退后不少于50米外,并正確懸掛,嚴防爆破崩壞,爆破后及時復位。 12、炮響后,待炮煙吹過警戒線,方可由爆破工,班組長,瓦檢工三人進入工作面,檢查支架頂板及驗炮等工作,無問題時,方可通知人員進入工作面。如有危險情況,必須立即處理,處理不好,不安全,其它作業人員嚴禁進入工作。 13、爆破工裝配引藥時,必須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機械、電氣設備,無淋水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