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隱患治理工作措施
為著力整治安全隱患,促進礦安全形勢進一步好轉,結合礦實際,制定本工作措施。
一、工作目標
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制,明確工作責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隱患,切實解決落實不力的問題。
二、措施辦法
1.充分利用班前會、學習會及各種安全會議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提高干部職工安全生產意識。
2.嚴格執行“四個百分之百”規定,做到“逢掘必探、遠距離放炮、石門揭煤措施到位、先抽后采掘”。
3.建立區域性防突措施為主、局部防突措施為補充的防突管理體系,嚴格落實“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完善防突管理制度。
4.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堅持自查自糾的工作機制,加強隱患排查治理力度,對查出問題進行監督、檢查,及時掌握隱患治理進展情況;對直接威脅安全問題采取強制措施,停產整改。
5. 強化現場施工質量管理,掘進工作面必須及時支護,嚴禁空頂作業;錨桿錨固力、補強支護錨索錨固力,錨固角度必須滿足規程要求。
6. 認真落實“領導干部下井帶班規定”,嚴格執行干部下井及日常工作業績考核和督查制度,加強工程質量管理,堅決制止“三違”現象,及時發現和處理現場隱患問題。
7.依據《煤礦安全規程》及生產作業現場實際情況,科學地制訂《工作面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安檢員和施工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嚴格按作業規程、措施施工。
8. 強化出入井人員的管理制度,做到“班前會、礦燈發放、井口檢身”三項人員記錄統一。結合礦井人員定位監控系統,將不定期對照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