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巷掘進工作面防突措施有哪些?
煤巷掘進工作面的防突措施包括:
(1)有突出危險的煤巷掘進工作面應當優先選用超前鉆孔(包括超前預抽瓦斯鉆孔、超前排放鉆孔)防突措施(見《防突規定》第89條)。
(2)如果采用松動爆破(見《防突規定》第90條)、水力沖孔(見《防突規定》第91條)、水力疏松(見《防突規定》第92條)或其他工作面防突措施時,必須經試驗考察確認防突效果有效后方可使用。
(3)前探支架措施(見《防突規定》第93條)應當配合其他措施一起使用。
(4)下山掘進時,不得選用水力沖孔、水力疏松措施。傾角8°以上的上山掘進工作面不得選用松動爆破、水力沖孔、水力疏松措施。
《防突規定》第88條規定,在地質構造破壞帶或煤層賦存條件急劇變化處不能按原措施設計要求實施時,必須采用鉆孔排放瓦斯,若突出煤層煤巷掘進工作面前方遇到落差超過煤層厚度的斷層,應按石門揭煤的措施執行。